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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气象局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发布时间: 2012年03月09日
 

  

领导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谢璞

分管工作: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处、减灾协会;负责联系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及大兴区、延庆县、昌平区气象局;确定延庆县气象局党支部为党建工作联系点

 

 

 

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北胜

分管工作:分管行政、计划财务和后勤保障、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负责联系后勤服务中心、财务核算中心及丰台区、通州区、门头沟区气象局;确定门头沟区气象局党支部为党建工作联系点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迎春

分管工作:分管科研、政策法规、科技服务、气象学会工作,分管科技发展处(气候变化处)、政策法规处;协助曲晓波同志管理业务、区域协调;负责联系中国气象局北京城市气象研究所、气象学会秘书处、避雷检测中心、大气成分观测与分析中心、万云公司及密云县、顺义区、朝阳区气象局;确定朝阳区气象局党支部为党建工作联系点

 

党组成员、副局长:曲晓波

分管工作:分管业务和服务、现代化建设工作,分管应急与减灾处、观测与预报处及区域协调办公室;负责联系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专业台、声像中心)、气候中心、观象台、信息中心、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装备中心)及房山区、海淀区气象局;确定海淀区气象局党支部为党建工作联系点。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冯继超

分管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分管纪检组、监察审计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协助邓北胜同志管理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联系平谷区、怀柔区、石景山区气象局;确定石景山区气象局党支部为党建工作联系点

 

工作职责

   

  1.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

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

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计划;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

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外气

象活动。

  3.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

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

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

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

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

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

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

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

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

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

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

复议和行政诉讼。

  7.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

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区、县人民政府对所辖气象

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

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中国气象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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