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拟订气象工作方针、政策,提出气象部门深化改革的原则、方案并组织、指导贯彻实施。 (2)组织对气象事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管理有关气象软科学和气象政策科学课题研究及其成果推广应用。 (3)编制全国气象法规工作的规划、计划,归口管理法规、制度的拟订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法规、制度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4)承担全国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气象法制教育宣传,承办有关气象行政复议、应诉以及气象法律、法规解释和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地方气象法规和规章拟订。 (5)拟订行业管理政策和法规,组织拟订气象行业管理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气象行业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6)负责气象行业标准的宏观归口管理工作。 (7)负责全国气象信息产业发展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拟订气象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 (8)负责对气象信息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和涉外气象信息服务咨询活动的准入和管理。 (9)负责全国雷电灾害防御和施放气球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承办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