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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气象科技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气象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
(三)为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行与气象有关的决策咨询、提出政策建议、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四)接受有关部门委托进行气象科技政策、规划、科研项目的论证和评估,气象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奖以及技术职务(称)资格的评审和科技标准的审议;
(五)举办气象科技展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兴办与气象科技有关的实体,增强学会经济活力;
(六)开展气象科技的继续教育,进行技术培训,帮助会员充实新知识;
(七)开展青少年气象科技活动,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学生课外活动;
(八)推动气象科技的交流、协作,组织气象技能竞赛,发挥学会在气象行业内外的纽带作用;
(九)加强同兄弟学会间的联系,促进相关交叉学科之间的组织协作;
(十)开展民间国际气象科技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气象合作,发展同国外有关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十一)组织海峡两岸气象界的学术交流,学者互访,推动科技合作,促进两岸大气科学的发展;
(十二)编辑、出版、发行气象科技文献、气象学术刊物和科普刊物及相关的音像制品;
(十三)向有关部门反映气象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举办为气象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各类科技活动;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和气象科技工作者;提倡并鼓励会员和广大气象科技工作者遵守科学道德,发扬协作精神,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秘书处下设:综合协调部(68406821)、学术交流部(68407133)、科学普及部(68406932)、文献期刊部(6840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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