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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科院灾害天气国家重点实验室招聘公告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发布时间: 2008年08月12日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灾害天气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由国家科技部批准组建,依托单位是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定位于应用基础研究,围绕减轻严重气象灾害这一国家重大需求,开展灾害天气监测、形成机理及预测的新理论与新技术研究。为了进一步推进实验室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进一步充实科研队伍,完成既定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实验室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科研人才。

 

  一、招聘岗位

  招聘以下研究方向研究人员若干名:

  灾害天气监测方法和技术研究 ;

  灾害天气动力学理论研究 ;

  资料同化和数值模式新方法研究。

  二、岗位职责

  正确把握所从事学科的研究动态和发展方向,能提出具有基础性和重大应用性的研究项目,并能组织争取重大科研项目,能率领研究团队在学科前沿从事研究工作并取得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推动本学科的发展。

  三、招聘条件

  1.在科研一线从事与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工作;学术成就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被SC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或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单位推广;做出同行专家公认的有影响的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2.国内应聘者需要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国外应聘者需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成功申报和组织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培养人才的经历;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独立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6.年龄原则上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招聘范围

  国内外公开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将应聘材料邮寄并通过E-mail(或Notes)传至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人事处。应聘材料包括:

  1.《灾害天气国家重点实验室岗位申报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3.代表本人科研水平的各种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人事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经审查合格者将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四)聘任

  根据答辩情况确定人选,进行聘任。

  六、待遇

  享受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和实验室人员一切待遇,给予20-50万元的研究启动经费,京外人员解决配偶和孩子的户口。

  七、招聘时间安排及联系办法

  1.招聘报名时间:本招聘活动采用分期招聘方式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9月20日止为第一次招聘报名时间。

  2.联系人:王灿新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86-10-68406718,62189480

     传真:86-10-62175931   E-MAIL:rshi@cams.cma.gov.cn

灾害天气国家重点实验室岗位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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