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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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的划分
  来源: -中国气象报社 发布时间: 2007-11-05  
    春、夏、秋、冬称为四季。四季的划分有不同的标准。
    天文学上以春分(3月1日前后)、夏至(6月22日前后)、秋分(9月23日)、冬至(12月21日前后)分别作为四季的开始。中国古籍上多用立春(2月4日前后)、立夏(6月5日前后)、立秋(8月8日前后)与立冬(11月8日前后)作为四季的开始。气候统计上,因一般以1月份为最冷月,7月份为最热月,故以阳历3、4、5月份为春季,6、7、8月份为夏季,9、10、11月份为秋季,12、1、2月份为冬季。这种四季的分法,较适宜于四季分明的温带地区。
    1934年中国学者张宝坤结合物候现象与农业生产,提出了另一种分季方法。他以候(每五天为一候)平均气温稳定降低到10℃以下作为冬季开始,稳定上升到22℃以上作为夏季开始。候平均气温从10℃以下稳定上升到10℃以上时,作为春季开始。从22℃以上稳定下降到22℃以下时,作为秋季开始。
    即:候平均气温≤10℃冬季 10~22℃春季 ≥22℃夏季 22~10℃秋季 这种分季方法,可以结合各地的具体气候和农业,故运用得较多。 (张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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