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力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加快建立与新世纪新阶段气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业务技术体制,2006年起,全国气象部门开始实施业务技术体制改革。
总体目标是通过深化改革,力争在3到5年内,建立基本满足国家需求、功能先进、结构优化的多轨道、集约化、研究型、开放式业务技术体制,增强气象业务和服务能力,提升气象科技水平。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着力提高业务服务能力,拓展业务领域,近期重点发展天气、气候、气候变化、生态与农业气象、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空间天气、雷电等多轨道业务体系。
——建立资源高度共享、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综合观测、预报预测、公共服务、信息与技术保障、科技创新和教育培训等体系,优化业务布局与分工,调整业务组织结构,实现集约化发展。
——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科技创新促进业务发展的研究型业务,实现科研和业务的有机结合,提高队伍科技素质,提升气象科技水平。
——形成开放式业务体系,加强部门内外和国内外的合作与交流,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社会气象事业的协调发展。
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设和发展多轨道业务。
气候变化业务轨道包括年代际及以上尺度的气候变化检测、预估、影响评估、应对措施以及气候变化外交谈判的科技支撑等。改革重点是:加强部门内外联合,建立集气候变化预测、预估、评估、应对和技术支持于一体的业务体系,形成系列业务产品;开展当前和历史气候变化事实的检测,提供权威数据;提高气候变化预估水平,在国际上提供有代表性的预估产品;开展我国气候变化对敏感经济社会领域和区域影响的综合评估,加强气候变化适应和减缓对策工作,为气候变化外交谈判和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对策建议。气候变化业务以国家、区域两级布局为主,省级在上级指导下开展影响评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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