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力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加快建立与新世纪新阶段气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业务技术体制,2006年起,全国气象部门开始实施业务技术体制改革。
总体目标是通过深化改革,力争在3到5年内,建立基本满足国家需求、功能先进、结构优化的多轨道、集约化、研究型、开放式业务技术体制,增强气象业务和服务能力,提升气象科技水平。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着力提高业务服务能力,拓展业务领域,近期重点发展天气、气候、气候变化、生态与农业气象、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空间天气、雷电等多轨道业务体系。
——建立资源高度共享、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综合观测、预报预测、公共服务、信息与技术保障、科技创新和教育培训等体系,优化业务布局与分工,调整业务组织结构,实现集约化发展。
——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科技创新促进业务发展的研究型业务,实现科研和业务的有机结合,提高队伍科技素质,提升气象科技水平。
——形成开放式业务体系,加强部门内外和国内外的合作与交流,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社会气象事业的协调发展。
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设和发展多轨道业务。
雷电业务轨道包括雷电监测、预警预报、检测与防护技术服务、研究开发和管理协调等。改革重点是:依法加强雷电有关管理工作;建立国家级雷电业务体系,加强国家级队伍建设,提高雷电预报、防护技术开发和指导能力;加强省级雷电业务建设,促进省级雷电业务、科研和服务有机结合,逐步形成由雷电监测、预警预报、研究与技术开发、防雷检测与防护技术服务组成的业务体系;明确雷电业务分工,雷电天气的预警预报由各级气象台站承担,其它业务和科技服务工作由相应的雷电业务机构承担。雷电业务实行国家、省、地、县四级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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