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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召开新闻发布会 解读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3日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9月2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农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气象局、省司法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江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答记者问。

《条例》明确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省际区域及省内跨设区的市、县协作,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公安、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气象主管机构等按职责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设备等进行监管。

《条例》要求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规划和站点建设,明确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实施管理,明确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决策程序,规范作业流程;压实各方安全管理职责,设立作业设备、运行管理等制度。

《条例》从强化组织协调、推动科技创新、优化作业管理、加强安全保障、强化队伍建设等方面作了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健全人工影响天气议事协调机制,统筹解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重大问题,加大对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组织年度、重大活动保障及重大天气过程人工影响天气效益评估,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建设。

江西省各级气象部门立足做好保障服务,重点把握三个“面向”:面向现代农业,做好抗旱增雨和人工防雹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面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作业,筑牢生态安全防线;面向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提高在高温干旱、森林火灾等防御应对能力。同时,增强基础业务能力,重点发展高性能增雨飞机,推进作业装备的信息化改造,建设监测与作业一体化的物联网智能作业站点,建立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定量评估的一体化业务系统,重点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学试验基地,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基层专业队伍建设。

(作者:邓敏佳 宾振 责任编辑:颜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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