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气象探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全省气象观测站网统筹规划和布局,实现气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为持续推动和规范气象行业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知》明确,要统筹行业气象探测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部门间成立工作联络组,由气象部门牵头负责气象探测设施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协调工作,会同发改委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行业气象探测设施建设规划,避免重复建设;要建立气象探测数据共享机制,通过“一网统管”平台共享气象探测信息,制定全省气象探测数据和资料汇交共享标准、共享清单,对不同单位、不同种类气象数据的汇交范围、格式、程序等进行规范。
《通知》要求,各部门设置的气象探测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依法落实备案制度,建成投入业务运行后,依据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计量检定;省气象局牵头制定行业气象仪器计量检定标准,对行业气象台站仪器供应、计量检定、维护维修等进行规范。
(作者:徐家大 责任编辑:栾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