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宁波市气象局联合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预警发布和指挥调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制度刚性推动“预报预警为令”落地见效,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通知》明确,各区(县、市)气象局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防御指南》规定的标准发布暴雨灾害预警信号,确保应发尽发、及时准确。发布暴雨高级别预警信号时,要同步报告同级人民政府、防指相关负责人,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直达决策层,为应急响应争取宝贵时间。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黄色预警后,区(县、市)长、常务副区(县、市)长、防指办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处于指挥状态,并逐级明确递补责任人,确保指挥体系不缺位、不断档。
(作者:周溥佳 王晓 责任编辑:苏杰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