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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应对暴雨天气过程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1日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8月31日17时45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四级应急响应。8月31日夜间至9月3日白天,伊犁河谷、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西部和北部、石河子市、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北部等地山区的局部区域有暴雨,需防范灾害性天气对交通、旅游、农牧业生产、城市运行、光伏、电力和通信设施的不利影响。

针对此次天气过程,自治区气象台多次组织会商,加密监测雨情水情,先后发布重要天气情报、暴雨蓝色预警信号、雷电黄色预警信号,将大风蓝色预警升级为橙色,并及时发布避险预警信息,防范次生灾害。

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紧扣行业气象服务需求,与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天气会商,向铁路、公路、电力等重点行业推送专项服务产品和气象预警信息,并结合行业特点提出针对性防范建议。同时,通过多渠道发布权威解读、科普图文、短视频等,普及大风、短时强降水等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发布出行安全提示,引导公众科学防御应对。

新疆各地气象部门迅速行动,织密气象防灾减灾网。8月31日,乌鲁木齐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提醒公众做好防范;昌吉回族自治州气象部门提前发布重要天气情报及大风蓝色预警信号,并与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开展电话会商,提醒相关部门提前防范局地暴雨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

(作者:李琼 于碧馨 高派薇 责任编辑:苏杰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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