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报通讯员常松报道 7月12日,辽宁省北镇市气象局与北镇电视台、电台签订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协议。
协议确定了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间和范围,每年汛期(6-9月)市气象局制作发布北镇市辖区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协议针对制作和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双方进行具体分工,市气象局负责制作北镇市辖区范围内出现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发送给市电视台、电台,市电视台、电台在接到市气象局制作的北镇市辖区范围内出现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在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效内滚动播出。
协议规定,相关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避免预警信号的发布出现重大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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