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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修订印发新时代气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3日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1月5日,中国气象局结合《新时代气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三年来实施情况以及部门实际,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并印发。

修订后的《实施办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办和各职能司在人才计划组织实施中的职责,坚持“四个面向”培养选拔气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加快建设气象战略人才力量。

《实施办法》进一步优化人才类别的层级分布,形成气象战略科技人才、气象领军人才和气象青年人才三个梯队,并将原本位于第三梯队的“首席气象专家”调整至第二梯队,与“科技领军人才”共同组成气象“十百千”人才计划中“百”层次,同时明确根据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可调整人才计划项目设置及规模。

《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各人才类别的选拔条件及程序,对各层次、各类别推荐人选均提出年龄要求,突出中青年人才培养,落实“评用结合”要求,对“科技领军人才”推荐人选增加团队建设要求,对“首席气象专家”增加省级以上业务服务首席岗位经历要求,更注重实际能力和贡献,调整了直接参评人才计划的条件。

《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入选人才的支持保障措施,鼓励和支持入选人才牵头组建或作为骨干参与相关领域创新团队、专家组,以及定期到西部、东北地区以及基层气象部门开展学术技术交流,优先支持入选人才招收访问学者并担任硕士生、博士生导师,要求气象青年人才积极参加“青年人才下基层”活动,要求各单位选树和宣传入选人才的先进典型。

《实施办法》还强化了入选人才的考核评估激励,对入选人才均实行支持期考核,明确气象战略科技人才和气象领军人才考核结果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30%。支持期考核分级分类实施。对支持期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入选人才给予相应的创新津贴激励。

(作者:黄彬 责任编辑: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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