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和促进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规范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建立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秩序,我局起草了《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100081)来信请注明《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暂行办法》反馈意见。
2.电子邮箱:qxjfgs@cma.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
中国气象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