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干旱与农业干旱的区别及关系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发布时间:201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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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象干旱是指某时段由于蒸发量和降水量的收支不平衡,水分支出大于水分收入而造成的水分短缺现象。

  农业干旱以土壤含水量和植物生长状态为特征,是指农业生长季内因长期无雨,造成土壤缺水,农作物生长发育受抑,导致明显减产,甚至无收。

  农业干旱的发生程度除了受降水、气温等气象因素影响外,还与土壤性质、种植制度、作物种类、生育期等有关。在发生气象干旱后,假如能及时为农作物提供灌溉,或采取其他农业措施保持土壤水分,满足作物需要,则不会形成农业干旱。气象干旱是农业干旱的先兆,降水与蒸散不平衡使土壤含水量下降、供给作物水分不足,最终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发育。所以,在灌溉设施不完备的地方,气象干旱是引发农业干旱的最重要因素。农业干旱往往滞后于气象干旱的发生,同样在出现降水后干旱解除,农业干旱也滞后于气象干旱。

(责任编辑: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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