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09-08-31 |
从地理上讲,哥本哈根,这个意为“商人之港”的城市虽然离我们不过数小时的航程。然而,当人类把拯救地球的“拐点”放到这个还有着“美人鱼”童话的地方时,它似乎不得不充满惊险和迷幻。
从布什时代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到巴厘路线图,再到 “碳关税”问题,从一次次没有细节的合作、“无法履行的承诺”到“美国的新气候政策”,通往哥本哈根的路艰难而充满变数。
减排承诺:“无法完成的任务”
2009年7月, “谋求最大公约数”的八国峰会落下帷幕,所谓“双五十”(即2050年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减少50%)的声明不过又是一次 “没有细节的合作”。国家气候中心副主任、多次参与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吕学都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声明不仅缺乏科学的依据,不能提供短期执行的目标,而且也没有具体的技术和政策保障措施,充其量是向全世界发出一个重要信号:不能再维持现有的能耗与发展模式,要通过技术进步实现减排温室气体的突破等。
发达国家除了对减排指标“注水”,使其“模糊”来转嫁和逃避自己的责任外,仅有的一点“细节”也不见得会兑现。例如,2001年7月达成的 “波恩政治协定”,发达国家承诺向 “气候变化特别基金”、“气候变化适应基金”及“最不发达国家气候变化基金”捐资,并在2005年达到每年4.2亿美元的规模。但到目前为止,这些承诺基本上都是空头支票。
吕学都告诉记者,发达国家中,除了英国、德国以及前苏联是因为其他原因导致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外,其他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都在增加,这些国家完成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基本上都是靠 “清洁发展机制”从外面购买减排指标以抵消自己的排放。
对于发展中国家最为关心的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等问题,发达国家长期以来基本上没有兑现过任何实质性行动。欧盟虽然力挺减排,但技术转让作为他们重组国际秩序的筹码岂能拱手相让。吕学都强调,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所确定的是发达国家应以减让、优惠条件或无偿向发展中国家转让先进的应对气候变化技术,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但发达国家履行这方面的义务基本上是“零”。
“碳关税”:节外生枝的事情
“碳关税是发展中国家坚决反对的,不可接受的。它从根本上否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政治根基和原则,将发达国家历史上欠人类的气候债一笔勾销,也根本推翻了以前的气候变化谈判成果。这必将损害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保护气候的信任和合作关系,无益于问题的解决。 ”吕学都说。
6月26日,美国通过的《清洁能源安全法案》中提出的碳关税,是指在2025年后对那些来自没有制定“排放上限”国家的高耗能产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通过征收“碳关税”来间接地强迫发展中国家参与同样程度的温室气体强制性减排,这种节外生枝的事情不仅扰乱了全球商业秩序,更是违背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所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问题上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抹杀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类别间差异,这将对保护气候的国际合作造成新的威胁和困难,无助于鼓励发展中国家参与采取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努力。
发展中国家由于发展起步较晚,其在国际产业分工中一直处于低端,工业技术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也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单位产品能耗一般要比发达国家高很多。吕学都表示,如果以产品的碳排放量作为市场准入或者贸易指标,发展中国家单位产品的碳排放通常会高于发达国家。按照美国议会的提议征收碳关税,必将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高耗能产品带来严重损害。
哥本哈根:清晰而遥远的影像
作为几经沙场的谈判专家,吕学都深知通往哥本哈根的路是怎样的艰辛。他说,从目前的形势看,哥本哈根的前景确实令人堪忧,各个集团利益的纷争依然非常激烈。要想在剩下的短短四个月时间内达成一个全面的、完整的协议非常困难。但达成一个包括重大问题,如巴厘行动计划所规定的要素、内容丰富的原则协议,还是非常可能的,达成这样的原则协议也应该算是一个比较积极的成果。目前谈判的很多技术性问题、仍然在争论的非常详细的技术性条款还需要较多的时间去理解和谈判,应该在哥本哈根会议之后继续谈。
吕学都表示,哥本哈根会议成败的关键要素,在于确定发达国家到2020年的减排目标,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转让、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的机制和体制安排,适应气候变化的机制和体制安排等,在这些方面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完全取决于参加谈判的各国政府是否能够忠实地按照巴厘行动计划去谈判。任何超出巴厘行动计划授权、节外生枝的事情都会给哥本哈根会议造成致命影响,应该对会议的成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