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气象部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30 08:4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数据统计范围为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统计时间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www.cm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国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邮编:100081;联系电话:010-6840707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国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充分发挥气象部门垂直管理的体制优势,着力加强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规范、统一推进,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服务

    (一)加强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印发《中国气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气象部门2020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指导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制,省级气象主管机构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并向中国气象局备案。三是组织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责任制,组建信息员队伍,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信息发布任务。四是克服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利用视频会议系统等手段,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就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等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五是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网上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业务规范进行解读,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推进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一是梳理完善权责清单。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编制并公开各机关权责清单。中国气象局机关已完成权责清单的编制并报有关部门审批,10个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已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并公开发布。二是规范公开机构职能信息。全国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重新梳理法定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成员、联系电话等信息,形成机构职能目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气象主管机构权力配置情况。三是认真做好证明事项清理部门规章修改后,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服务指南和网上审批要件的修改工作,确保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平稳有序过渡。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国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系统梳理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做好立改废工作,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建立了动态更新机制。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完善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推进机制,确保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有相应的解读文章,方便社会公众理解和执行。三是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进一步完善气象部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成与国家及地方政府政务服务平台的实时对接,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身份认证、信息清单、办件数据和评价数据的互联互通,上线运行电子印章、证照系统和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并开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目前,气象部门8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四)深入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是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组织本级和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在制定《气象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主动公开方式,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组织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进一步理顺、畅通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健全登记归档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坚持依法办理和答复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三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完成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改版工作,建成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筹宣传力量,加强组织策划,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及时发布气象政务工作动态、气象灾害防御等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气象主管机构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四是高度重视政民互动。完善舆情监测分析机制,建立舆情分析定期通报制度,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规范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政府网站局长信箱、公众留言窗口和政务电话热线管理,建立上下联通的留言办理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5

5

23

规范性文件

196

208

66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0

181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0

0

222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0

 445

行政强制

6

 0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3012

92587.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0

68

3

0

3

5

3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9

36

1

0

1

2

1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9

31

2

0

2

3

17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6

0

0

0

0

0

1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1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8

0

0

0

0

0

8

(七)总计

260

68

3

0

3

5

3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2

0

0

0

2

0

0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没有建立全国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机制,监督检查力度比较薄弱;二是队伍稳定性不够,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整体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公开平台有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建设和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1年,气象部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的政策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着力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回应社会关切工作,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建设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着力加强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