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规划计划发布机构: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15日 2016年12月15日 文号:气办发〔2016〕32号
效用状态:有效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气象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气发〔2001〕×号

各省(区、市)气象局,信息中心,办公室、减灾司、预报司、观测司、计财司:

根据《国务院审改办 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审改办发〔2016〕4号)要求和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培训和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制定了《气象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

气象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既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不断推向深入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为此,国务院在简政放权工作方案和“十三五”规划中均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提出了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的部署和《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要求,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以标准化促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气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全面梳理研究,建成中国气象局和省、市、县四级规范统一的、涵盖行政许可“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建立有效的行政许可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价体系,以标准化促进行政许可规范化,加快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行政许可制度,全面提升气象行政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时效。

二、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和《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意见》(中气党发〔2015〕1号),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和《气象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实现行政许可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有标准有依据,确保行政许可活动依法有序、规范高效。

--简明实用。充分考虑气象行政审批工作的现状,制定相关标准应做到文本简洁扼要,具有各层级普遍适用和可操作性,既适于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掌握使用,又便于群众办事和社会监督。

--积极创新。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既要适应现实状况,又要体现前瞻性。主动创造主客观条件,充分借鉴国务院部门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范审批、务实高效的先进经验,充分运用气象信息化建设的新手段、新思路,探索行政许可新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持续改进。建立在实施中完善、在改进中提升的动态工作机制,根据标准实施情况和行政相对人需求,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持续提高标准水平,通过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明显改进行政许可工作质量。

三、主要任务

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要求,以《气象局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目录》(附件)为主要框架,从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流程、行政许可服务、行政许可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以及监督评价五方面推进气象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

(一)行政许可事项管理规范化。实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依据中国气象局公布的《气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编制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国家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二)行政许可流程管理规范化。在中国气象局编制各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工作细则和审查工作流程图的基础上,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按照要求从受理、审查和决定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编制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工作细则和工作流程图。

(三)行政许可服务规范化。一是编制服务指南。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中国气象局编制各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方便行政相对人知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法定办结时限、所需的申请材料等。二是建立基本服务制度和规范。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工作实际建立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顶岗补位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文明服务制等基本服务制度和规范,不断完善服务方式,促进阳光审批和服务水平提升。三是完善咨询服务。建立现场咨询和非现场咨询(电话咨询、邮件咨询)等多种咨询方式和渠道,不断完善服务指南和咨询服务方式方法。四是建立网上服务规范。中国气象局正在建设统一的行政审批网上平台,实现行政许可事项预受理、预审查、审批信息公开、投诉监督等功能。按照开发进度,2017年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网上申报、受理、审批等。

(四)行政许可受理场所建设管理规范化。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要求,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根据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的数量、申请量、办理机构数量等情况,设置窗口或服务大厅。对于已进驻当地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气象主管机构按照地方政府要求做好规范管理工作;自建窗口或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气象主管机构要按照指引要求做好受理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完善行政许可信息公开与保密、档案管理规范,行政许可办理的过程应有记录、可追溯,档案由实施机关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管理。

(五)监督检查评价规范化。将业务监督与行政监察有机融合开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范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工作,合理设置评价方案,将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纳入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目标考核管理的内容。坚持推进行政许可办理“零超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办结时限统计系统,每季度及时公布办结时限统计结果,作为行政许可效能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实施进度

(一)启动阶段(2016年11月至12月)。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要求,总结气象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经验,梳理查找问题不足,成立中国气象局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组,启动气象局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编制工作。制定下发《中国气象局关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的通知》,就气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指引》精神,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法规司牵头,相关职能司配合)

(二)标准编制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在前期编制气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基础上,结合审批工作实际和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的最新要求,组织有关职能司根据职责分工完成相关子体系的编制。(法规司、办公室、预报司、减灾司、观测司、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组织落实阶段(2017年1月至6月)。在工作过程中,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落实一个的原则,由各承办单位将相关体系标准实时发布,并负责指导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贯彻实施。按照指引要求完善行政审批网上办公平台建设,同步推进。法规司负责将相关制度文件汇编成册,作为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阶段性成果进行总结推广。(办公室、预报司、减灾司、观测司、法规司、信息中心,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参与)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国气象局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气象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的总体任务、实施步骤和考核目标,编制气象局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做好行政审批网上平台和实体大厅建设维护的经费保障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指定牵头处室,对照标准要求,从行政许可的事项管理、流程、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方面,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二)加强培训交流。举办行政许可标准化培训,邀请有关专家讲授行政许可标准化知识,不定期组织参观其他部门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成果,使全体工作人员了解、熟悉并掌握行政许可标准化要求。组织开展各级气象部门行政许可实施情况交流,加强经验总结和推广。

(三)加强监督考核。通过内部目标考核与外部监督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将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纳入各级气象部门目标考核管理,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监督评价体系,采取日常改进、持续改进、评价后改进、改进后跟踪评价等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能。

附件

气象局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目录

序号

名称

承办单位

一、行政许可事项管理规范

1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标准

法规司

2

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管理规范

法规司

二、行政许可流程管理规范

1

行政许可受理工作标准

法规司

2

行政许可审查工作标准

法规司

3

行政许可决定工作标准

法规司

4

行政许可流程图编制规范

法规司

三、行政许可服务规范

(一)行政许可服务制度规范

1

信息公开制

法规司

2

一次性告知制

法规司

3

首问责任制

法规司

4

顶岗补位制

法规司

5

服务承诺制

法规司

6

责任追究制

法规司

7

文明服务制

法规司

(二)行政许可服务指南规范

1

电力、通信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服务指南

法规司

2

除电力、通信以外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服务指南

法规司

3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服务指南

法规司

4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服务指南

法规司

5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服务指南

法规司

6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服务指南

观测司

7

气象台站迁建审批服务指南

观测司

8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含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使用审批服务指南

观测司

减灾司

9

外国组织和个人在华从事气象活动审批服务指南

观测司

减灾司

预报司

10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服务指南

法规司

(三)行政许可咨询服务规范

1

现场咨询规范

法规司

2

非现场咨询规范

法规司

(四)行政许可网上服务规范

1

网上服务功能规范

办公室

信息中心

2

流程开发和数据交换接口规范

办公室

信息中心

3

服务保障规范

办公室

信息中心

四、行政许可办理规范

(一)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工作细则

1

电力、通信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审查工作细则

法规司

2

除电力、通信以外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审查工作细则

法规司

3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审查工作细则

法规司

4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审查工作细则

法规司

5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审查工作细则

法规司

6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审查工作细则

观测司

7

气象台站迁建审批审查工作细则

观测司

8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含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使用审批审查工作细则

观测司

减灾司

9

外国组织和个人在华从事气象活动审批审查工作细则

观测司

减灾司

预报司

10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审查工作细则

法规司

(二)行政许可办理保障规范

1

信息公开与保密规范

办公室

2

档案管理规范

办公室

四、行政许可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

(一)受理场所的设置与建设规范

 

1

窗口设置规范

法规司

2

大厅设置与建设规范

法规司

(二)受理场所日常管理机制

1

日常管理机构规范

法规司

2

人员配置与服务要求

法规司

3

大厅固定资产管理标准

法规司

4

大厅办公用品管理标准

法规司

5

大厅视频监控系统管理标准

办公室

6

大厅印鉴管理标准

法规司

五、行政许可服务监督检查和评价规范

(一)监督检查规范

 

1

行政许可监督分工标准

法规司

2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内容

法规司

3

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控和责任追究方式

法规司

(二)服务评价与改进标准

 

1

申请人满意度测评指标和方式

法规司

2

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管理标准

法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