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气候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为机关提供支撑保障作用的职能
1.负责为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提供气候监测、预测、气候影响评价、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候资源监测评估、气候变化监测、预估及其影响评估等气候决策信息工作。
2.负责追踪国际气候变化政策,开展气候变化适应和减缓战略政策研究以及决策咨询,为我国参与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等履约活动和国际事务提供技术支持。
3.参与起草全国气候和气候变化业务发展纲要、规划和相关政策、标准。
4.承担气候系统监测、极端气候事件监测、气候区划,气象灾害监测、预测预警、普查、风险评估和区划等业务;负责发展极端气候事件监测评估、气候区划、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技术。
5.承担两周以上时间尺度气候预测业务,负责气候系统各圈层之间相互作用的研究,负责数值预报气候类产品解释应用,完善多模式集合、动力统计相结合等智能气候预测技术,完善气候预测检验技术,建立完善气候预测业务系统;承担中国气象局气候研究开放实验室职能。
6.承担气候变化科学基础方面的关键科学问题和核心技术研究,发展气候变化对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影响评估技术,负责气候变化耦合影响评估技术等方面研究,为我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提供科技支撑。
7.承担气候、气候变化、环境及其相关资料的分析工作,开展地基、空基、天基观测资料在气候与气候变化业务中的应用研究,开展气候资料质量评估。
8.承担气候和气候变化方面多边和双边业务科技的交流与合作;承担世界气象组织区域气候中心职能,负责亚洲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中心、东亚季风活动中心、全球长期预报产品中心、亚洲高山区区域气候中心等建设、运行和网站维护,为世界气象组织提供区域气候产品。
9.负责对下级业务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开展相关的业务升级、拓展和新技术开发、推广。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通过网站和社会媒体向社会公众提供两周以上时间尺度的气候与气候变化监测、预测、气候影响评价、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候变化预估及其影响评估等气候信息和公报等产品。
2.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气候应用服务,发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技术;开发与气候相关的季风、积雪、海温监测、干旱等灾害监测预警、生态环境监测预测、城市气候监测分析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产品,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趋利避害”咨询服务。
3.与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开展气候变化跨界合作,参与建设气候变化适应试点示范。
4.向社会公众提供气候和气候变化科普产品。
(三)完成中国气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领导
巢清尘 主任、党委书记
宋连春 正局级
史 军 党委常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贾小龙 党委常委、副主任
袁佳双 党委常委、副主任
高 荣 党委常委、副主任
肖 潺 党委常委、副主任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业务科技处(BCC秘书处)、党委办公室(人事处)、气候服务室、气候预测室、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室、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室、气候变化监测预估室、气候变化影响适应室、气候研究开放实验室、业务系统发展与运控室
四、联系电话
010-68408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