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现就陈玮代表提出的《关于数字化赋能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局赞同陈玮代表的建议。中国气象局历来高度重视气象数据开放共享与安全管理工作:2001年印发了《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2022年进一步印发《气象数据共享服务与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气象数据开放共享实施细则(试行)》,持续规范气象数据开放共享工作,推进气象数据安全、合规、有序开放共享,提升气象数据资源价值和应用效益。2023年2月20日和7月26日,正式对外公布了第一批和第二批《中国气象局基本气象数据开放共享目录》,向全社会免费提供地面、高空、海洋、气象卫星、数值天气预报等12类108种基本气象数据,并根据数据类型实现动态更新。2023年9月22日,召开高价值气象数据产品推介会,推动高价值气象数据产品在相关行业中的应用,打造以应用场景为依据和高价值数据产品服务为主题的气象数据应用服务,赋能数字经济发展。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工作。2016年,长江流域气象中心与长江海事局建立长江干线湖北段气象预警合作机制,2019年,印发《长江航运气象服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长江域气发〔2019〕2号),2020年,联合印发《长江干线水上交通气象条件等级划分指导意见(试行)》(长江域气发〔2020〕1号)《长江航运气象服务联盟建设方案》(长江域气发〔2020〕4号),2021年,成立长江航运气象服务联盟,建立联席会议机制,2022年印发《长江航运气象保障服务规划(20212025年)》(鄂气发〔2022〕80号),逐步强化航运气象服务机制。同时,我局加强长江航运气象业务服务的关键技术研发,建立长江主航道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搭建长江航运气象服务平台,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海事局、长江航运公安局等部门广泛应用,为长江航运提供决策服务支撑。

下一步,中国气象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等的要求,在确保气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信息开放和共建共享,提高气象数据应用服务能力,推动数字化赋能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加强长江航运气象服务联盟运行和保障机制,强化任务协同和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合理规划气象站点布局,共同推进航运气象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对智慧长江建设,推动高价值航运气象服务产品流通以及航运气象服务融入长江航运服务产业链。

以上意见供答复代表时参考。

中国气象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