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发布机构: 中国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11年10月31日 文号:中气函〔2011〕416号
效用状态:有效

关于印发气象部门“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气象部门“六五”法制宣传规划》,中国气象局保密委员会制定了《气象部门“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气象部门“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为深入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气象部门保密工作依法管理水平,增强气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保密法制意识和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自觉性,根据《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气象部门“六五”法制宣传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气象事业“十二五”时期发展目标任务,密切联系保密工作需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保密法及其配套法律规章为主线,以增强气象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法制观念及保密技能为重点,以完善气象部门保密制度体系为保障,创新形式,丰富手段,扎实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为气象部门保密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气象部门扎实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巩固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成果,推进“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使气象部门保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广大干部职工保密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保密防范技能显著增强,保密工作的群众基础进一步夯实,气象部门依法开展保密工作的水平明显提高。

三、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 “十二五”气象事业发展战略和气象部门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组织安排和落实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为气象事业科学发展全局服务。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工作实际,提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是开展机要文件和档案管理、涉外气象探测和科技合作、信息公开发布、涉密测绘成果应用、气象卫星等敏感技术开发应用、军地合作等领域有关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把握规律,改革创新。认真分析和研究气象部门机关、业务、服务、科研单位保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方式,丰富内容,灵活运用贴近各单位实际的宣传教育方式和手段,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

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坚持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和保密法制实践相结合,在加强学法的同时,着力在守法、用法上下功夫,推进依法定密、依法检查、依法管理的保密实践活动,深化气象部门保密管理法制化进程。

四、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加大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气象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工作计划,并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和执法,切实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2.充分发挥气象部门各级培训中心保密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各级保密办要积极与人事部门协调,将保密宣传教育纳入本级培训中心干部培训计划。各级培训中心要努力做到保密教学有计划、课时有安排,不断丰富教学形式,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育效果。

3.积极探索领导干部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倡导党组中心组定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知识,邀请保密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领导或专家举办专题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各种保密展览,选派领导干部参加保密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干部培训班。人事部门要把保密法律知识纳入领导干部选拔考试范围,并把遵守保密纪律、落实保密制度、履行保密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二)切实加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的保密宣传教育

1.抓好关键期教育。涉密人员上岗前要接受教育培训,了解保密法规、保密知识和岗位制度要求,并签订上岗保密承诺书。同时,按照保密行政主管部门的部署逐步实行涉密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制度。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前要进行脱密期教育,明确脱密管理期必须了解和遵守的注意事项,并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要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忠诚教育、纪律教育相结合,提高涉密人员的整体素质。

2.抓好在岗教育培训。各单位要根据机要文件和档案管理、涉外气象探测和科技合作、信息公开发布、涉密测绘成果应用、气象卫星等敏感技术开发应用、军地合作等领域涉密人员的具体情况,制订针对性强的保密教育培训计划,不断强化涉密人员的保密法律知识和保密技术防范知识,提高他们保守秘密的敏感性、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密管理的科学性,使他们真正懂保密、会保密、善保密。

(三)切实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 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机关工作人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敌情意识和保密防范技能。

2.建立保密培训教育管理制度。要加强与人事、法规部门的协调配合,把保密法律知识纳入机关工作人员招收、录用、考核的范围,把保密教育作为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守法活动的组成部分。

3.注重保密培训教育的学用结合。结合岗位实际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更好地促使机关工作人员牢记保密行为规范,掌握保密法规知识,提高他们在具体工作中遵守、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四)切实加强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轮训。各省(区、市)气象局要加强与当地保密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组织保密干部参加保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轮训班。中国气象局将适时组织气象部门保密干部培训班。有条件的省(区、市)气象局也要根据需要举办保密干部培训班。

2.倡导自学。各级气象部门既要在保密工作实践中加强对保密干部的政策和业务指导,也要激励他们主要依靠刻苦自学和认真思考来强化保密政策法规知识,增强保密专业技能和依法管理保密工作的能力,全面提高保密业务水平。

(五)切实加强广大气象工作者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开展群众性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各单位要把群众性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开展保密工作的基础工程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气象工作者的保密意识和遵守保密法规的自觉性。

2.积极创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报刊、宣传橱窗、展览、学习报告会等传统平台的作用,积极利用网络、电子显示屏、短信等新媒体的强大优势,采取群众喜欢看、听得懂、记得住的表现形式,增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五、工作步骤

“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1年)。各级气象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认真进行部署,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各项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各级气象部门要根据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组织好规划的实施工作。每年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作出具体安排;年底要对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各省(区、市)气象局和各直属单位,要在每年11月底前向中国气象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本年度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情况。2013年,按照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的部署开展中期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2015年下半年,各级气象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自查和总结。2015年8月底前,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要将“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书面报中国气象局保密委员会。2015年10月底前,中国气象局保密委员会将对全国气象部门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活动总结报送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气象部门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指导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

(二)加强能力建设。加强保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密工作装备水平,完善宣传培训教育平台。密切与保密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充实保密法规、保密知识等方面的教材,并积极争取获得开展保密教育培训所需师资支持。

(三)加强监督检查。中国气象局将把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进行考核。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也要加强本地区、本单位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监督检查。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气象部门要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切实解决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要的经费,保证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