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 | |
发布日期: 2014年03月25日 | 文号:气法函〔2014〕5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关于印发《气象标准应用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气象中心,气候中心,卫星中心,信息中心,探测中心,公共服务中心,气科院,干部学院:
为掌握已实施气象标准的应用情况,促进气象标准效益的发挥和适用性的提升,切实发挥气象标准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按照工作计划,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气象标准应用评估活动。现将《气象标准应用评估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评估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司标准化处和干部学院标准化与科技评估室反映。
联系人:桑瑞星;纪翠玲。
联系电话:010-68406301;010-68409227。
Notes:桑瑞星/标准化处/法规司/局机关/CMA; 纪翠玲/标准化与科技评估室/干部学院/CMA。
附件:气象标准应用评估实施方案
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
2014年3月25日
附件
气象标准应用评估实施方案
为全面掌握已实施气象标准的应用情况,促进气象标准效益的发挥和适用性的提升,更好地发挥标准对气象事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结合气象标准化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目的
此次气象标准应用评估是对2013年8月以前实施的气象领域的国家标准、气象行业标准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标准的应用情况,广泛收集和深度分析标准应用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现和查找气象标准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促进气象标准应用的经验,提出完善气象标准应用的具体措施,使气象标准在起草单位、应用单位和社会公众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切实提升气象标准的适用性和效益。
二、评估原则
此次气象标准应用评估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摸底,突出重点
采取全面调查和典型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既着眼于全面掌握各气象专业技术领域标准的应用现状,为更好地促进气象标准的推广应用奠定基础;同时又要充分结合本地、本单位气象标准化工作实际,选取重点领域和典型应用个例,善于运用“解剖麻雀”这一工作方法,开展典型评估,进行深入分析。
(二)客观真实,科学组织
坚持客观、真实、科学的原则,注重做好评估工作方案的整体设计,有针对性地选用适当的评估方法,积极组织业务、管理、科研、教育培训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发挥参与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客观了解他们对气象标准的反映和评价,保证评估的广度、深度和可信度。
(三)讲究实效,服务实践
以规范业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落脚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估,不得预设评估结论或者根据预设结论收集信息资料。评估结果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对促进标准应用、增强标准立项的科学性和提高标准复审的针对性具有参考价值。
三、主要步骤
(一)明确评估对象
此次评估采取全面调查和典型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全面调查过程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应当对表1中的223项国家标准和气象行业标准进行调查;中国气象局各有关直属单位选取表1中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关的标准开展调查。
典型评估是指依据全面调查的结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和中国气象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自主选取表1中的1项或若干项标准开展有针对性的典型应用评估。
(二)落实评估主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和中国气象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应当落实此次评估活动的工作主体,制定和细化本地区、本单位的评估工作方案,按时组织完成全面调查和典型评估报告。
全面调查过程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应委托其相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以及市、县气象局,中国气象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应委托相关业务处室开展具体的评估工作。在委托单位的选择上要综合考虑各单位在标准评估方面的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及其与评估对象的紧密程度等多种因素来确定。
典型评估过程中,根据选定标准的特点组织相关应用单位、科研服务机构、专家和社会公众开展更为深入、针对性更强、可操作的评估工作。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与行业台站联合开展评估,发挥行业台站的积极性,提高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代表性。
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负责对全面调查数据的汇总、统计以及典型评估报告的收集、整理、分析,形成全面反映此次气象标准应用评估活动的综合评估报告。
(三)确定评估内容
全面调查重点对以下5个方面进行评估:
(1)标准是否被应用。
(2)标准主要应用于哪项业务、服务、科研和管理工作。
(3)标准应用的频度。
(4)标准适用性的综合评价。
(5)标准未被应用的原因。
典型评估重点对以下5个方面进行评估:
(1)被评估标准的应用范围和领域。希望获取标准文本的方式。
(2)被评估标准是否好用(科学性、协调性、规范性),对相关工作是否起到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
(3)被评估标准应用后的社会经济效益情况。
(4)被评估标准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5)对提高被气象标准适用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获取评估信息
(1)调查范围:尽可能覆盖标准应用的所有相关者,包括业务、管理、科研、教育培训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甚至社会公众。全面调查过程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应当组织其相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并选取3个地市级气象局、3个县级气象局分别进行调查,被选取的地市级气象局和县级气象局应当组织其业务科室、直属单位或者业务岗位开展相关领域的标准应用调查;中国气象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应当组织其下属业务处室开展相关领域的标准应用调查。典型评估过程中,各单位应当对所有可能应用标准的单位甚至个人进行调查,确保调查的覆盖面和广泛性,鼓励各单位与外部门联合开展调查。
(2)调查方法:本次评估以问卷法和访问法为主要方式,也可以采用专家评估、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法进行补充调查。要根据不同的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选用适宜的调查方式。要注重做好调查组织工作,注意发挥各有关方面反映意见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调查应按照《表1气象标准全面评估调查问卷》开展,典型评估可参照《表2 气象标准典型评估调查问卷》进一步细化后开展调查,并形成评估报告。
(3)质量控制:在评估工作启动前,评估主体应当向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强调开展气象标准应用评估的重要意义和介绍评估工作方案,指定专门的调查员。调查员负责对调查情况进行记录、提供咨询,为调查问卷的填写提供指导,对回收问卷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对调查获得的一手数据和资料按照不同的调查内容和调查对象进行分类整理和汇总。全面调查结束后,中国气象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各自提交1张汇总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需提交7张汇总表,其中,省局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的情况汇总成1张表,3个地市级气象局和3个县级气象局各自汇总成6张表。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将组织对上报调查数据和资料进行抽查和复核。
(五)形成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对调查数据和资料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并充分听取专家意见,进行综合评估。评估报告应当实事求是地做出客观、明确、具体的评估结论,总结标准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完善的建议和举措,发挥评估报告在气象标准应用工作中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四、时间要求
(一)第一阶段(4月1日-4月30日):制定评估工作方案,部署评估工作,完成全面调查。
各单位可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并下发气象标准应用评估的具体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当明确选取的评估对象、确定评估实施主体和评估方法、明确具体责任人。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对表1中的223项国家标准和气象行业标准进行调查,于4月30日之前将汇总表报送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同时抄送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
(二)第二阶段(5月1日-6月30日):组织典型评估,完成典型评估报告。
各单位在全面调查基础上,遴选典型评估个例,按照工作方案开展更为深入的典型调查和评估,将问卷调查和实地调查获得的评估信息按照采用多种方法进行分类汇总、统计分析,提炼有代表性的观点和数据,对数据反映的情况进行论证,完成典型评估报告的撰写工作,于6月30日前将典型评估报告和典型评估调查问卷原件报送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典型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组织部署和工作安排、选取评估标准的理由和依据、标准应用的效益及事例、调查数据的整理和分析、对气象标准应用评估的建议。
(三)第三阶段(7月1日-9月30日):材料整理和分析,完成综合评估报告
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将各单位提交的全面调查材料和典型评估材料进行整理和分析,选用适当的评估指标和方法进行综合评估,通过专家咨询和进行必要的调研核查,形成综合评估报告,并于9月30日之前报送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
五、其他要求
标准的社会经济效益只有当标准在实践中得到应用之后才能体现出来,因而标准的应用在标准化工作中是最重要、最具实践性的一个环节,没有标准的应用,标准化工作就失去根本意义。这次气象标准应用评估活动是首次全国范围内的标准应用评估活动,各级气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气象标准应用评估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气象标准应用评估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开展任务顺利完成。
附表:1. 气象标准全面评估调查问卷
2.气象标准典型评估调查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