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气象局、辽宁省气象局、上海市气象局、湖北省气象局、广东省气象局、四川省气象局、甘肃省气象局、新疆区气象局,气科院:
为贯彻《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落实《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改革发展工作方案》(中气党发〔2022〕161号),强化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在气象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的龙头作用,建立中国气象局专业气象科研院所新型管理体制,中国气象局制定了《中国气象局专业气象科研院所年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气象局
2024年2月4日
中国气象局专业气象科研院所
年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人才工作和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改革发展工作方案》(中气党发〔2022〕161号),规范对中国气象局专业气象科研院所(以下简称“专业院所”,包含国家级气象新型研发机构)的年度工作考核,强化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气科院”)在气象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龙头作用,建立气科院与专业院所所在省(区、市)气象局共同管理专业院所的新型体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与气候变化司(以下简称“科技司”)、人事司对专业院所年度工作考核进行统一指导,气科院联合专业院所所在省(区、市)气象局组织实施。
第三条 重点考核专业院所创新能力和水平、业务支撑和贡献、平台基地建设运行、人才队伍建设以及管理机制优化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工作强化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导向,注重专业院所推动落实一体化学科布局、一体化研发分工、一体化团队建设、一体化考核激励的工作成效。考核指标见附表。
第四条 考核组包括考核专家组和考核工作组。考核专家组负责对专业院所年度工作进行评审,主要由同行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包括相关职能司、气科院、专业院所所在省(区、市)气象局领导,以及部门内外熟悉专业院所发展情况的专家,并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要求。
考核工作组负责审核专业院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有关材料,组织专业院所年度工作考核会议,落实考核组提出的相关工作要求,由气科院联合专业院所所在省(区、市)气象局有关职能处室组成
第五条 气科院每年根据考核工作计划组织专业院所按要求报送材料,统一组织开展考核,一般在当年12月至次年1月底前完成。
第六条 专业院所根据要求,对照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提交工作总结及必要的佐证材料,通过专业院所所在省(区、市)气象局报送。
第七条 气科院组织召开专业院所年度工作考核会议,由考核专家组对专业院所本年度创新发展成效进行评审,形成考核结果。
第八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优秀等次原则上不超过40%。
第九条 科技司、人事司将考核结果报中国气象局审定后,向专业院所所在省(区、市)气象局反馈。
第十条 中国气象局将考核结果作为专业院所科研任务安排、科技资源配置、条件平台建设、人才团队建设、奖励激励和相关人员选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专业院所所在省(区、市)气象局将考核结果作为对专业院所考核的参考依据。
第十一条 考核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考核工作纪律。科技司、人事司对考核工作全流程开展监督,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得到有效应用。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科技司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中国气象局专业气象科研院所年度工作考核指标
附件
中国气象局专业气象科研院所
年度工作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 | 指标要点 | 分值 |
发展定位 | 1.科研活动与《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中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的定位相符; 2.科研活动与同领域国际科技发展趋势相符合; 3.学科布局科学合理。 | 5 |
创新能力和水平 | 1.在研2项以上(含2项)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含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气象联合基金等); 2.在气象科学前沿领域提出新问题、开拓新领域、做出新验证、取得新进展; 3.在气象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系统集成方面取得突破。 | 30 |
业务支撑和贡献 | 1.在国家、区域、省级气象业务服务中转化的科研成果中,1项以上(含1项)得到业务职能司发文; 2.为业务发展提供新技术、新方法、新工具; 3.科研成果在全国气象部门或所在区域引领支撑业务发展。 | 30 |
人才队伍 | 1.培养2名以上(含2名)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2.各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进展; 3.青年人才的培养使用取得进展; 4.创新团队建设取得进展。 | 15 |
基础条件 建设 | 1.重点实验室、野外科学试验基地建设富有成效; 2.科研办公场所、试验场地等硬件条件得到改善; 3.科研仪器设备长期闲置浪费实行评优一票否决; 4.安全生产出现重大事故实行评优一票否决。 | 10 |
运行管理 | 1.科技资源一体化配置科学合理; 2.有效落实国家及部门科技创新政策法规; 3.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科技评价制度; 4.积极参加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 5.有效带动区域科技创新及省所改革发展; 6.积极开展科普活动; 7.创新文化与生态建设富有成效; 8.学术造假实行评优一票否决。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