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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信用监管新模式 拓宽黑龙江气象社会管理新道路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6日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近年来,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黑龙江省气象部门针对其职责下社会管理覆盖面广、监管能力相对薄弱等情况,与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以下简称“营商局”)等部门合作,边探索边实践,以信用监管在防雷领域的应用为突破口,通过引入信用监管新模式优化营商环境,改进监管服务工具。

黑龙江省气象部门不断加强顶层设计,推动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助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2021年5月,省气象局与省营商局共同签署备忘录,明确六方面工作任务,共同打造防雷安全信用监管新模式,并联合印发《黑龙江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让信用监管有法可依。

 以创新举措注入活力 凸显气象监管特色

为夯实信用基础,黑龙江省气象部门推出“一码三清单”新模式。所谓“一码”,即率先推广应用黑龙江省“码上诚信”二维码,实现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企业信用信息“立扫可查”。“三清单”,则是按照国家公共信息基础目录结合防雷安全监管实际归集信息形成的数据清单,信用和信息应用事项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的信用监管应用场景及应用标准的应用清单,以及涵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企业6项守信行为、6项重点关注行为的信用清单。

黑龙江掌上防雷自助超市微信小程序在“强化信息化监管+协同联动”中凸显出黑龙江信息化监管特色,通过归集公示2814家防雷重点单位、73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的基础信息,牵线重点单位和检测机构的服务互选,实现防雷检测中介服务无缝对接。

针对防雷市场主体,黑龙江省气象部门打造“全周期+全链条”制度化信用监管,根据防雷市场主体,事前开展信用承诺以及践诺核查,与检测机构和重点单位签订信用承诺书86份,开展雷电防护装置资质申请准入前诚信教育,诚信经营宣传进企入户。为避免信用挂空挡,黑龙江省气象部门以制定《黑龙江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用管理办法》为轴,制定印发年度报告管理办法以及雷电防护装置资质单位监管等制度,实现信用监管在各环节的闭合应用。

多措并举保障提升气象社会治理能力

黑龙江省气象部门强化层级协同联动,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气象部门在年度报告抽检、安全质量核查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和定位,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与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协作监管,充分发挥信用激励与信用惩戒“两手”联动作用。同时,推进政企协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气象部门监管与行业自律的协同联动作用,实现多元参与、多方联动,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和活力。

通过以防雷安全监管为示范,黑龙江省气象部门提高信用监管与防雷社会管理的“黏合度”,总结出信用监管的应用场景,可以复制推广到气象信息服务、人工影响天气、探测环境保护等气象社会管理,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提高气象社会治理能力。

发挥主要经验作用 不断深入“放管服”改革

通过不断实践探索,黑龙江省气象部门制定完善一批信用管理方面的制度,印发气象领域信用建设等方面相关文件,初步形成防雷领域信用监管制度,对建立多方联动的制度体系起到促进作用。同时,黑龙江省气象局与省营商局合作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得到中央媒体等关注。“气象信用+”场景应用激活防雷市场活力工作先后也被多家媒体报道转载,各地应用“码上诚信”二维码实施防雷安全监管的做法被各地媒体转载推荐,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相关信用主体的信用意识明显增强。

此外,通过“顶层设计+基层创新”,哈尔滨市气象局对防雷重点单位应用“码上诚信”二维码,实行信用监管;牡丹江市气象局与市营商局签署合作协议,推动防雷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绥化市气象局创新开展针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的信用风险预警机制;《大庆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条例》列入地方正式立法项目;《鸡西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形成全省气象信用监管良性互动。

(作者:韩志鹏 责任编辑: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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