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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司:构建‘“8+N”建设规划体系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6日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实施气象重大工程,是推动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各项建设任务的重要抓手。计划财务司按照中国气象局党组部署,坚持以建设规划引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工程项目支撑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以资源调配保障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以科学管理促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纲要》各项有关任务。

  以“8+N”气象建设规划体系引领发展。气象建设规划对标事业发展规划谋划的方向、目标,进一步明确工程布局、建设任务、投资匡算和渠道,是气象重大工程的立项依据。“十四五”期间,对标《纲要》重大能力提升专栏的各项任务,谋划构建“8+N”气象建设规划总体框架,组织编制印发8个专项建设规划和多个区域建设规划。“十五五”和“十六五”期间将进一步根据《纲要》实施进展情况,从科学谋划业务布局,推动重大工程建设角度,完善建设性规划体系,迭代更新建设内容。

  8个专项建设规划包括气象卫星、综合观测站网、预报预警服务、生态气象与气候变化、人工影响天气、海洋气象、气象信息化、基层台站能力提升规划,实现气象重点工作领域全覆盖,规划间相互衔接但任务清晰不重复,是国家布局气象重大工程的立项依据。多个区域建设规划,包括粤港澳大湾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疆、西藏及四省涉藏州县的气象保障能力建设等规划,对区域协调发展任务的实施进行了详细谋划,是区域建设专项的立项依据。

  以“国家-区域-省”三级重大工程体系支撑发展。“十四五”期间,以“8+N”气象建设专项规划为引领,实施“国家-区域-省”三级重大工程,统筹资源、优化结构、科学调控,分层次覆盖《纲要》重大能力提升专栏的阶段性建设需求,“小步快跑”争取投资增量以支撑发展。

  国家层面,围绕“精密监测、精准预报、精细服务”建设需求,加快谋划实施覆盖国省地县四级的8项业务建设工程和1项基层台站建设工程,拉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区域层面,推动区域建设专项工程纳入“十四五”区域规划重大项目库,拓展以地方投入为主、中央直接补助地方的资金投入新渠道。省级层面,指导各省加快推进《全国气象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的86项省级重大工程立项,通过省部合作协议平台,充分发挥中央项目和资金带动作用,带动地方投入。同时还将做好“十五五”“十六五”期间的工程项目储备研究。

  以完善气象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机制保障发展。按照中央财政优化支出结构的相关要求,以补短板工程2022年建设为试点,积极探索建立在重点工程建设投资中统筹纳入设备生命周期内备品备件和巡检巡查费用的机制,力争实现观测全领域运维经费需求及预报、服务系统日常升级改造经费需求全覆盖,有效解决维持经费不足的问题,保障气象高质量发展。

  以创新气象基础设施升级迭代机制促进发展。将在观测、预报、服务、信息化全领域建立气象基础设施升级迭代机制,解决设备、系统定期更新升级的投资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当前,已初步建立卫星、雷达、观测站网等观测设备和气象高性能计算机的升级迭代机制,后续将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对预报、服务业务系统相关需求进行梳理整合,解决同质化问题,建立预报服务系统升级迭代机制,推动加大对预报、服务领域投资,全面保障气象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刘淑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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