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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政府强化暴雨灾害防御工作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1日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近日,河北省邢台市政府出台《邢台市暴雨灾害防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标志着邢台市暴雨灾害防御工作从传统行政推动模式,迈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全新阶段。

《办法》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加强暴雨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暴雨灾害预警与防汛应急响应联防联动机制,健全以气象预警为先导的暴雨灾害防御工作机制,组织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和规划、水文、交通运输等部门完善暴雨灾害监测体系,统筹协调气象站、天气雷达等气象观测站网建设。

《办法》规定,气象部门组织做好暴雨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暴雨预警信息的发布、解除与传播管理工作。水务、应急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暴雨灾害防御相关工作。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应急响应的组织落实,并做好抢险救灾各项准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暴雨灾害发生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配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居)民开展紧急转移和自救互救等。

邢台市气象局将以《办法》施行为契机,重点从宣传解读、配套完善、落地执行等三方面推进工作,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暴雨灾害防御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全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御能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作者:李迪 马洵 赵娜 责任编辑: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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