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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访谈】让气象工作更加有法可依——访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徐景龙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5日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嘉    宾: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徐景龙

  主 持 人:中国气象网记者 赖敏 王晨

  联合媒体:中国气象报社、中国气象频道

   

  主持人:各位好!2012年全国“两会”已经开幕,气象话题再次成为了我们关注的焦点。今天很高兴请到了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徐景龙做客演播室。徐代表,欢迎您!

        徐景龙:主持人好,大家好!

 

3月4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徐景龙接受中国气象网、中国气象频道联合访谈。孙楠 摄影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徐景龙  孙楠 摄影

 

  主持人:今年您提交的一个议案是关于修改气象法的。据了解,近年来,您多次就我国气象事业的发展提出了包括立法在内的很多方面的建议。是什么样的起因让您开始关注气象工作以及气象立法问题的?

  徐景龙:我毕业于安徽省农业大学农学专业,毕业后曾经在蒙城县农科所、农技推广中心、农业局工作,1992年担任蒙城县副县长后又分管农业,而农业生产与农业气象密切相关,因此我一直十分关注气象工作。

  气象工作与社会各行各业关系都非常密切,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对气象工作的关注越来越多,对气象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气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气象立法是为了依法发展气象事业,规范气象工作。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加强立法工作,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各个方面都做到有法可依是贯彻这一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为了发展气象事业,我们必须依法加强对气象工作的管理。同时,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各行各业对气象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气象服务的范围也越来越广,这就要求在气象方面进行立法,依法规范气象工作,以解决气象事业发展无法可依的问题,依法推进气象事业的发展。

  

  主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下简称《气象法》)自2000年1月1日起颁布施行。在您看来,在这12年中,我国气象事业法制化进程如何?

  徐景龙: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气象法》为主体,包括国务院制定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部行政法规,中国气象局制定的《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等23部部门规章。

  《气象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全社会气象活动的重要法律,12年来,随着《气象法》的贯彻落实不断深入,有效地保证了建立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气象设施统一规划和布局、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统一发布等各项法律制度的贯彻落实,《气象法》已成为全社会、全行业依法从事气象活动的行为准则,成为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气象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在气象防灾减灾、依法促进气象事业发展,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修改气象法关键词:探测环境保护 应对气候变化 气象防灾减灾 资源开发利用

   

  主持人:随着我国气象事业的发展以及百姓对气象服务需求的增长,您认为,气象法存在哪些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气象事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徐景龙: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发展的、开放的,它必须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推进而不断完善。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气象法》确实还是存在一些不适应和不完善之处,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修改完善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气象法》关于气象设施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设定存在不足之处,不仅缺乏必要的强制性措施,而且存在行政审批权限与实践做法不符、义务性条款未设法律责任、处罚额度不够高等问题,影响了依法保护的效力,制约了《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等下位法的制定范围和力度。因此,有必要对有关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部门职责和违法责任等进行重新规范。

  二是增加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法律制度。随着全球气候变暖问题的不断升级,应对气候变化已经由一个科学技术问题上升为国家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需要从法律上加以规范。由于历史的原因,《气象法》中缺乏相应的规定,气象法律制度在完整性上存在着一定的遗憾。因此,有必要对《气象法》作补充规定,明确应对气候变化的方针和原则、相应职责、有关措施、科学研究等基本制度。

  三是制定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制度。近年来,随着各地气象灾害的频繁发生,以及极端天气事件的增多,气象灾害防御的立法和社会实践都得到了较大的丰富和加强。《气象法》确立的相应法律制度过于简单,不仅难以适应建设“两个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福祉安康的重大要求,其部分内容也与下位法规定、实践做法不相符,需要进行修改完善。

  四是修改完善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气候资源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资源,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已成为突出问题。《气象法》确立的有关法律制度过于原则,并缺乏相应的限制性条款和法律责任,不适应实际工作的要求。因此有必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气象执法关键词:认可度 无障碍 高素质

  

  主持人:其实核心就在于“依法行政”,目前像探测环境保护、防雷灾害防御等都涉及气象执法问题,但气象部门尤其是基层,往往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难的局面,对此您怎么看?

  徐景龙:关于执法难的问题,我认为目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执法环境问题即气象执法外部环境不理想,社会公众的认可度不高。执法环境就是影响和制约执法活动的各种因素的总和,没有良好的执法环境,就没有良好的执法效果。由于有关气象行政法律法规出台较晚,社会各界对气象行政职能知之甚少,甚至社会上还有一部分人不知道《气象法》)的存在,这些都导致了气象行政执法的社会认可度较低,这样的社会环境不利于开展气象行政执法,使气象行政执法陷于困境。

  二是外部干扰问题即行政处罚受到的外部干扰大,执法人员处罚顾虑多。特别是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展,涉及基层气象探测环境破坏的案件,多数是由于城市规划部门或政府直接批准而兴建的高大建筑物遮挡造成,在查处这类案件过程中,经常会有来自政府或有关部门的阻力,进一步增加了执法工作的难度。

  三是气象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目前,大多执法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行政执法知识培训,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气象法律法规的健全,违法呈多发、多样化趋势,这必然对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严格的立案、调查、取证、定性、听证、处罚程序,气象执法岗位专业法律人员缺乏、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与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主持人: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徐景龙:我有几点建议。首先要强化全社会气象法律意识。要充分利用气象影视资源、网络技术,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通过开辟专栏、学习辅导、专家访谈、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扩大气象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提升全社会气象法律意识,从而有效促进社会各界包括各级领导对依法管理全社会气象事务的理解和支持。

  其次要推进基层执法单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基层执法水平和能力上去了,整个交通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就上去了。要解决制约基层执法单位基础建设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约束和保障性困扰。在人员配备、管理经费、装备投入等方面向基层执法单位倾斜,应做到人往基层走,物往基层流,重心下移,保障下倾,调动基层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气象为农服务关键词:预报 防灾 人才

 

  主持人:您之前当副县长时分管过农业,同时也是一名高级农艺师,您认为“三农”对气象服务的需求体现在哪?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扩大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增强农业气象科技水平等方面,您有何建议?

  徐景龙:农业与气象关系密不可分,农作物的生长必然受到各种气象要素的影响。适宜的气象要素能够促进农作物的正常生长,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而恶劣的天气也一定会影响农作物的生长造成减产甚至绝收。因此,农民不仅需要气象部门提供准确的天气预报,更需要提供如何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我建议,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让广大农民懂得防御气象灾害的知识;国家应该在农业主产区设立乡镇中心气象服务站,解决农业气象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要多培养和下派更多的农业气象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农业气象服务的科技水平;多使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信息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免费为农民提供气象服务。

 

  主持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锁定“农业科技”。其中专门提出了“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和科技能力建设”,您怎么理解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农业防灾减灾中的作用?您认为政府部门应对这项工作起到何种推动作用?

  徐景龙:我国地域广大,经常会发生低温、干旱、冰雹等各种自然灾害。我从1992年到2000年在蒙城县政府分管农业期间,一直非常重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县政府为县气象局拨出专款购买了人工增雨火箭,成为安徽省“人工增雨第一箭”的先进典型,受到省政府的嘉奖。

  多年来的工作实践让我深刻认识到,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对于农业防灾减灾是非常重要的。为此,各级政府都应当把中央一号文件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加财政投入,加快人工影响天气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的科技水平,增强作业效果,为我国的粮食增产做出更大的贡献。

 

十年代表生涯关键词:收获 欣慰 升华

 

  主持人:您从2003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至今已有十年之久,“代表”生涯可以说是丰富多彩且富有成就的,您对自己的这段经历如何总结?您对十年之后我国的气象事业发展有何期待或展望?

  徐景龙:谈不到富有成就,但对我来说应该是收获颇丰。十年来,光是涉农议案、建议我就提出了四十多件,其中提出的粮食法还被全国人大列入了“一号议案”。包括气象工作在内的许多议案和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采纳,吸收到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中去,并且得到了实施,我感到非常欣慰。

  通过代表履职过程,增加了我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感情,丰富和提高了自己的知识水平,同时也使我自身的修养得到了升华。

  我充分相信,随着我国气象科技水平的提高,随着“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三大气象理念的进一步贯彻实施,我国的气象事业一定会快速健康发展,一定会为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善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苏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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