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报评论员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之后,我国制定的第二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相配套的气象行政法规。其颁布实施是气象事业发展和气象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我国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和气象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我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近几年,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我国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多,给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在这种形势下,《条例》以法律规范的形式规定了气象灾害预防、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在气象灾害防御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气象灾害防御、全面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有效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全福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条例》的颁布实施也标志着我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步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使我国自然灾害防御法律体系更加完善,进一步加强了我国的气象法制建设。
全国各级气象部门要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上下联动,互相配合,全力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切实发挥《条例》应有的作用。
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首先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和理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各级气象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并深入理解《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和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并将其转化为推动《条例》贯彻实施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以及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就要坚持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力度。各级气象部门要及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深入领会《条例》的规范内容和精神实质,通过各种形式在部门内部掀起学习领会《条例》的高潮。要依据《条例》确立的法律制度开展各项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贯彻实施《条例》。要将《条例》出台情况和内容及时向当地人大、政府有关领导汇报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争取他们对《条例》和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关心支持。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座谈会、利用媒体宣传报道、印发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增强社会各界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就要继续推进气象依法行政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按照《条例》赋予气象部门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按照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依法规范相关气象工作,确保《条例》得到有效实施,维护气象法规的法律地位和尊严。要进一步加强气象执法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全面、高效地行使气象执法职能。
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还要认真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制订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根据《条例》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主动配合当地人大和政府法制部门,对已有的气象灾害防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进行修订。尚未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省份的气象部门,要结合当地立法计划和实际需要,积极推动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和出台。
(责任编辑:苏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