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省级动态

江西:《江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通过审议 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6日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7月25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江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防灾减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首要任务。由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专业性、复杂性与潜在危险性,《条例》严格规范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决策程序,完善了作业组织、执行、弹药存储运输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措施,明确界定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同时,《条例》加强了科技创新引领、信息化建设及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协同合作,推动江西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

  《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江西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对于增强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促进气候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吴玲 宾振 责任编辑:郭曼如)

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