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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印发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6日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门峡监管分局、市气象局四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旨在强化保险在灾害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健全多层次灾害风险分散机制,提高重大灾害补偿和抗灾救灾效率以及全市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方案》明确试点区域、投保方式、保险模式和承保机构、理赔程序等。同时指出,当保险理赔程序启动时,气象部门需负责提供相关自动气象站数据,并协助金融、应急管理等部门做好查勘定损理赔等相关工作。

根据《方案》,强降水致灾后因开展应急响应、灾难救助、灾后公共设施修复和重建、灾后社会救助等所发生的费用均在保障范围之内。当行政区域内任一国家级自动气象站测得3日累计降水量达到一定标准时,即认为发生保险事故;若行政区域内有多个国家级自动气象站出现上述情况,一次降水事故的总赔付金额为各国家级自动气象站测得降水量对应的赔偿限额的平均值。

(作者:魏璐璐 文肖东 责任编辑: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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