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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预估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5日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11月24日,记者从中国气象局在天津召开的全国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总结和风险预估推进会上获悉,目前,气象部门已完成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37个市2764个县和86个特殊区划范围内从1978年至2020年的10种气象灾害过程的致灾数据收集分析,形成32类致灾因子数据,总计条数达664万余条,数据已全部融入气象大数据云平台。

  国家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和北京、黑龙江、上海、浙江、江西、河南、广东、四川、陕西等9个气象灾害风险预估业务试点省(直辖市)不断优化完善风险阈值指标体系和算法模型,已初步构建起从短期到月、季、年尺度的风险预估产品模板,并在城市内涝、农业、交通运输、能源、森林火险等领域开展风险预估产品试用,取得较好应用效果。

  随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入收尾阶段,中国气象局已建立普查组织体系和技术体系,制定分灾种、全链条的成套技术规范,搭建集约高效的普查系统平台,形成行之有效的普查工作模式和高效精干的普查工作团队,探索开展的气象灾害风险预估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其中,国、省、市、县四级气象部门形成了数据成果、产品成果、科研管理与工程管理相结合的新型工作模式、技术成果、标准规范和业务系统等六类普查成果,其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沿着“实施方案—致灾调查—评估区划—成果汇交”和“实施方案系统开发成果应用”两条实施主线开展,逐步实现灾害性天气预警向灾害风险预估预警业务的转变。

  各级气象部门还建立了“边普查、边应用、边完善、边见效”的普查成果应用模式,并实现将普查成果与业务服务应用深度融合,通过实际应用检验和完善普查成果。

(作者:郭玲 责任编辑:蒋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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