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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第一部宪法的诞生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6日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图/新华社

  1954年秋天,北京政法学院的学生在赶制一个模型。

  上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几个大字,出自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当年,随着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始,加强国家政治、法律上层建筑领域建设,更好地为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成为重大而迫切的任务。

  根据中共中央的提议,1953年1月成立了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和以周恩来为主席的选举法起草委员会,为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紧张有序的筹备。

  毛泽东广泛阅读研究了世界各类宪法,他认为,制定本国宪法,参照别国宪法和中国历史上有过的宪法,是完全必要的。人家好的东西,结合中国国情加以吸收;不好的甚至反动的东西,也可以引为鉴戒。

  1954年2月24日,毛泽东致信在北京主持工作的刘少奇,提交“二读稿”。两天后,提交“三读稿”。落款处的时间,都是“上午二时”。

  1954年2月28日和3月1日,刘少奇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并基本通过了宪法草案的初稿“三读稿”;紧接着,3月12日、13日和15日,刘少奇再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专门讨论毛泽东于3月9日提交的“四读稿”;3月17日,毛泽东一行回到北京,立即着手准备召集宪法起草委员会会议,讨论宪法草案。

  1954年3月23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陈云、董必武、邓小平和宋庆龄、李济深等出席会议。会议决定对宪法草案的初稿组织讨论修改。

  经过81天的广泛讨论和反复修改,宪法草案刊登在1954年6月15日的《人民日报》上,提交全国人民公开讨论。

  一时间,讨论宪法成为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

  历时近三个月,全国1.5亿余人参加了讨论,共提出了118万多条修改和补充的意见和问题,由各地党政领导部门及时上报中央,再由宪法起草委员会认真讨论、仔细斟酌。

  1954年9月15日下午3时,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在1200多位各地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见证下,承载着六亿中国人民希冀的我国第一部宪法正式面世。

  (本版编辑整理自江苏卫视纪录片《百炼成钢:中国共产党的100年》、共产党员网等)

  (来源:《中国气象报》2021年5月26日4版 责任编辑:栾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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