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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可行性论证护航工业园区建设
——记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亮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1日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工业园区是调结构、转功能、提质量的主要空间载体,是内蒙古自治区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的关键支撑。以高端、智能、绿色和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的工业园区,首要保证就是安全生产。如何提高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的科学性和安全性?如何规避其中潜在的气象风险?如何实现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答案中都少不了它,气候可行性论证。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气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多项简政放权举措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气候可行性论证社会服务行为,建成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服务体系,实现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质量和效益“双提高”,全区106个园区(区块)按期完成气候可行性论证这道关乎安全的必答题。

地方立法 奠定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法治基础

2017年1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正式发布,其中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办法》将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制评估制度写入地方性法规。

有了坚实的法治基础,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开始步入健康发展“快车道”。内蒙古自治区是目前全国唯一一个将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制评估制度纳入地方法规的省(区)。2019年,在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系统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中,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均被纳入其中,强制气候可行性论证流程成为工程项目审批的“必经之路”。

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提供了强大支撑。目前,已基本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协调发展工作机制。自治区气象局编制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等系列指南文件,构建了自治区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发布地方标准16项,完善标准和技术导则50项;多个盟(市)将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写入政府“十四五”规划纲要;自治区气象局与区自然资源厅等9厅(局)建立区域评估联席会议制度,组建气候可行性论证评审专家库,制定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评审验收管理办法……

简政放权 主动配合地方优化营商环境

在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都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开年第一会”。这场坚决打赢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势在必行。

针对以往气候可行性论证耗时长、技术待优化等问题,自治区气象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领导小组,加快推进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与地方审批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打造社会管理服务新机制,打好“区域”“项目”气候服务“两张牌”,明确区域评估适用范围和负面清单补正机制,实行政府买单、企业共享的区域评估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创建良好营商环境,切实帮助企业减负。

自治区气象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有序引导和护航全社会依法依规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业务服务。另外,通过印发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负面清单以及成果应用指南,实现区域论证成果全部公开共享,进一步放开和培育服务市场。2022年,全区106个区块的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按期完成,工作进展和推进举措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

成果落地 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广受好评

为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成果运用,内蒙古各级气象部门组建气候应用服务创新团队,细分项目领域和服务范围,开展“气象+多学科”的应用技术研究,推进大数据、实况数据、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和多模式模拟技术融合应用,建立气候可行性论证业务支撑平台,构建具有推广性的业务系统,实现机场、轨道、公路、太阳能发电等多项重大领域的技术突破。

“项目建设过程中,气象部门通过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成果对我们进行指导。我们能够更加合理地选址布局,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郭海龙说。

目前,气候可行性论证成果已在机场建设、轨道交通、水利、煤化工、火力发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90余个重点工程中得到运用。

(作者:王祯晗 高菲 张玮麟 责任编辑: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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